为切实做好门诊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治疗工作,保证病情急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、有效地抢救治疗,特制定门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:
一、建立“优先处置绿色通道”(以下简称“绿色通道”),符合条件者及时启动“绿色通道”。
二、“绿色通道”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如下:
1、门诊分诊时发现符合进入“绿色通道”的病人时,立即呼叫抢救室责任医师,视病人病情决定就地抢救还是送入抢救室抢救。
2、对需要抢救的病人,立即开通“绿色通道”,不需办理挂号、候诊等手续,立即给予抢救。
3、在抢救过程中,如需做各种医技检查,各相关医技科室必须优先检查,在规定的时限内出具报告,确保进入“绿色通道”的病人能得到及时、有效的诊治。
4、凡对进入“绿色通道”的病人,由门诊护士陪同,提供全程服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