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凡诊断明确不属本科治疗范围的病人,经转入科室会诊同意及病人或家属知情同意,在转入科室安排好床位、住院处办妥转科手续后,可以转科。
2、转入科室对转科患者应优先安排床位,及时转科。如系危重症患者,转入科室应按急诊要求尽快解决床位。
3、接到转科医嘱后,转出科室护士要整理病历,注销各种治疗、护理卡片,携带病历资料送往转入科室,并与值班护士交接。重病人转科时,应与医生一起护送至转入科室,并与值班(或经管医师和护士)做好床边交接工作。转科过程中有导致患者生命危险者,应待患者病情稳定后再转出。转入科室应对转入患者及时诊治或抢救,并按时完成接班记录。
4、转出科室经管医师应在患者转科前写好“转科记录”,下达转科医嘱。转入科室医师在病人转入后应详细询问病史、检查病人,及时写好“转入记录”,制订治疗方案,开出医嘱。